央廣網北京4月24日消息(記者孫瑩)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、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今天(24日)聯合發佈《關於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》,明確將嚴懲故意殺害、故意傷害醫務人員以及在醫療機構私設靈堂、懸掛橫幅、堵塞大門擾亂醫療秩序等六類涉醫違法犯罪行為。
  一段時期以來,浙江、湖南、天津、黑龍江等地相繼出現暴力殺醫、傷醫案,最高法發佈的典型案例顯示,退休職工王英生針灸治療腦血栓,後自感病痛加重,懷疑系主任醫師康某治療不當所致,持斧子朝康某的頭面部猛砍數下,致康某死亡;1987年出生的王運生在住院治療肺結核病期間對治療效果不滿,出院後感到病情惡化,持刀闖入醫生辦公室,將年僅33歲的主治醫生陳某殺害。兩名罪犯均在今年4月22日被核准執行死刑。《意見》明確,將嚴懲暴力殺醫、傷醫的違法犯罪行為。
 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:對於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治療過程中並無過錯,被告人無端猜疑,蓄意報複,犯意堅決,採取殘忍手段殺害、傷害醫務人員,主觀惡性深、人身危險性大的,依法從嚴懲處。應當判處死刑的,堅決依法判處。
  《意見》明確將依法打擊六類涉醫違法犯罪行為,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,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,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刑法定罪處罰。
  最高法刑事審判第五庭副庭長馬岩:對於為了滿足自身的利益,無理取鬧,不聽勸阻,糾集他人在醫療機構內私設靈堂、違規停屍、甚至打砸醫院,嚴重擾亂醫療秩序的;對於教唆他人,暴力殺醫、暴力傷醫,或者以受托處理醫療糾紛為名,實則尋釁滋事,對醫療機構、醫務人員敲詐勒索的這種職業的醫鬧,人民法院也要嚴懲不貸。
  《意見》強調醫療機構要加強自身建設,提高醫療服務能力,保障醫療安全、質量,醫務人員要加強醫德醫風建設,改善服務態度,註重人文關懷,做好與患者一方的溝通工作,暢通投訴渠道,及時調解、受理,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醫療糾紛。國家衛計委醫政醫管局副局長郭燕紅表示,將鞏固和完善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和醫療責任險第三方賠付等機制。
  郭燕紅:我們正在跟保監會進行調研,將對醫療責任保險的推進形成頂層設計和制度框架。  (原標題:最高法等五單位發佈《意見》 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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